關于五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州委工作要求,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不斷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政治生態持續凈化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州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健利用職務便利在服務企業中謀取利益問題。王健在擔任興義市鄉企局副局長,興義市工科局黨組書記、局長,興義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州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經營、獲取補助、企業用電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并將其中收受某公司所送的財物用于入股該公司,事后為該公司在環境影響評價許可、用地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王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王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超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問題。張超在擔任興仁縣屯腳鎮人民政府鎮長、興仁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興仁縣政府辦主任、普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興義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立項、承接工程、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其中以借為名收受財物高達330萬元,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張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9月,張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貴州金州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韋延宏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問題。韋延宏在擔任興義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經理、董事長,萬峰電力公司經理、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興義陽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貴州金州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出資入股某電力機械設備公司獲取利益。韋延宏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韋延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四、普安縣青山鎮原四級調研員吳應阜利用職務便利在民生項目中謀取利益問題。吳應阜在擔任普安縣原新店鄉黨委書記,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救濟救災物資供應和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吳應阜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6月,吳應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五、晴隆縣沙子鎮原黨委書記柏楊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工程中謀取利益問題。柏楊在擔任晴隆縣原三寶彝族鄉黨委副書記、雞場鎮人民政府鎮長、沙子鎮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撥付款項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柏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9月,柏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親”“清”不分,公權力淪為利益“交換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有的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入股企業獲取高額利益;有的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商人老板在項目承接、款項撥付、手續審批等多個環節大開“綠燈”,事后收受巨額財物等等,充分暴露出仍有少數領導干部在服務營商環境中黨性喪失、貪欲無度、漠視紀法,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必須嚴肅查處。
全州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和州委八屆八次全會精神,對照《貴州省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試行)》,準確把握政商交往要求,切實扛起優化營商環境政治責任,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集中整治政務服務、服務企業突出問題,切實把營商環境建設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要從通報的這些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改進作風、優化服務,以最務實的作風,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集中整治和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把落實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納入監督的重要內容,緊盯涉企服務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嚴肅查處損害營商環境的違規違紀問題。同時,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對在推動企業發展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要區別對待,充分運用容錯糾錯、澄清正名、教育回訪等措施激勵干部主動擔當作為,努力為全州經濟社會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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