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近期來(返)興義、義龍農村地區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根據《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1〕20 號)和《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核酸檢測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黔府辦發電〔2021〕22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近期興義市、義龍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明確如下:
一、明確近期省外低風險地區來(返)人員有關防控措根據國家、省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將《興義市、義龍新區關于關于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緊知(2021—6)》文件中“(二)做好低風險地區人員管理第 4條的規定”調整為:
1.省外低風險地區來(返)興義、義龍農村地區的人員,須持有 7 天內有效陰性核酸檢測報告或證明(無相關證明的,要由村委會工作人員組織其到就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核酸采樣,送興義市人民醫院進行檢測),繼續落實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 7 天和第 14 天分別開展 1 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后,做好個人防護方可有序流動。
2.省內返回興義、義龍農村地區的重點場所從業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須持有 7 天內有效陰性核酸檢測報告或證明(無相關證明的,要由村委會工作人員組織其到就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核酸采樣,送興義市人民醫院進行檢測),繼續落實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 7天和第 14 天分別開展 1 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后,做好個人防護方可有序流動。
3.核酸檢測結果待出期間,返鄉人員暫時居家隔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繼續落實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上述返鄉人員不得聚集、不得流動,確需外出的,要向當地村委會報備獲批后方能外出,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4.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興義市總體規劃(2017-2030年)(2020 年修訂)的批復》(黔府函〔2020〕121 號)劃定的范圍,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地區屬于農村地區。(興義市、義龍新區城市規劃區范圍詳見附件)。
二、明確春節期間來(返)興義、義龍務工人員核酸檢測有關事宜根據國家、省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對春節期間返鄉人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措施進行明確。
1.檢測補助范圍。低風險地區的省外務工返黔人員,且具備農村戶籍的人員。其他非農村戶籍的返黔人員不在政府補助范圍。
2.收費標準。補助范圍人員可在返鄉后享受每次收費 30 元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優惠。補助范圍人員在返鄉前 3-7 天內須向村(居)進行登記報備(包括提供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返鄉后開展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 4-7 天和 12-14 天期間,采取集中采樣、集中檢測的方式進行 2 次核酸檢測。
3.檢測時間。2021 年 1 月 14 日起至 3 月 8 日止。
4.有關要求。已返鄉 1-7 天(從 1 月 28 日開始計算)的人員須開展 2 次核酸檢測;已返鄉 8-14 天的開展 1 次檢測;返鄉已超過 14 天的不再開展檢測。1 月 14 日之前開展的檢測不享受該項優惠。
三、明確其它防控工作
除上述明確的防控措施外,其它防控措施繼續按照《興義市、義龍新區關于關于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緊急通知(2021—6)》文件執行。
附件:興義市、義龍新區城市規劃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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